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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商報訊 (記者 丁瑜)“人在寶雞呢,年審駕照時莫名出現了蘭州的違法記錄!”昨日,市民魏先生為了這個莫名的違法記錄跑遍了寶雞交警各個職能部門,都無法通過年審。當日,華商報記者將此事反映至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時,該支隊稱因工作人員失誤,導致在錄入違法信息時錄錯駕駛證號碼,並承諾馬上消除魏先生的違法信息。
  “就算我去蘭州繳納罰款,還是消不了違法記錄”
  11月7日,市民魏先生在寶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金臺大隊年審駕駛證時,工作人員告知他2012年11月24日在甘肅省蘭州市有一個違法記錄,被扣3分,而且沒有繳納罰款,無法通過年審。“當時,我的頭就蒙了,當年我根本沒去過蘭州,怎麼能莫名出現這個違法記錄呢?”魏先生說,他致電蘭州交警,對方稱,若有爭議可到蘭州行政覆議。
  魏先生提供了一份從交警部門打出的違法記錄,上面顯示,2012年11月24日9時許,在蘭州市北濱河東路東段與徐家山交叉口20米,號牌種類為大型汽車,車號甘L2×××6,執法部門為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河北大隊執勤中隊。而魏先生同時提供了一份當年11月24日的出車記錄單,上面顯示魏先生駕駛的是一輛陝西牌照的重型自卸車,在寶雞公園路一家工地拉活。
  年審通不過,魏先生也沒法再拉活了,“就算我去蘭州繳納罰款,我也提供不了當時的罰款單和甘L行駛證,還是消不了違法記錄!”魏先生說,沒有駕照,他的飯碗等於也砸了。
  蘭州交警稱錄入錯誤 承諾兩天內消除這條記錄
  當日,華商報記者致電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河北大隊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調取了當年的違法記錄後說,電腦記錄顯示魏先生駕駛的車輛在該路段違反了交通禁令標識,交警現場向魏先生開具了罰單,這名工作人員稱警方應該不會弄錯,如果魏先生對此次處罰有異議,其本人可來蘭州交警支隊進行行政覆議。
  華商報記者發稿前,接到該大隊一名警官電話,這名警官稱,經過認真核實,魏先生的違法記錄系警方在錄入時,將駕駛證號碼錄錯,現在已經上報交警支隊領導,會立即給魏先生消除違法信息。
  昨日,華商報記者再次聯繫魏先生,他稱已接到蘭州交警方面的電話,承諾兩天內消除這條違法記錄。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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