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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薑東良 法制網實習生梁平妮 法制網通訊員車倩
  先從網上購買銀行卡採集器、複製器等作案工具,再應聘到大型超市當收銀員盜採顧客銀行卡信息,之後複製銀行卡盜刷。在短短半年時間內,林某用這種手段盜刷顧客30多張信用卡,總金額達到60餘萬元,最後通過購買110餘部蘋果iphone5S手機等贓物銷贓套現。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對林某提起公訴。
  離職收銀員疑點重重
  從去年12月起,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陸續接到“銀行卡被盜刷”的報案,報案人都稱自己的銀行卡遭到盜刷,其中被盜刷金額最多的楊某損失了26萬餘元。市南警方在調查中發現,所有的報案人都有一個同樣的經歷——曾在寧夏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內消費過,其中一名報案人表示,從辦了那張銀行卡後就只在這一家超市消費過。
  發現這一線索後,警方來到這家大型超市調查。超市工作人員向警方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2013年8月底,超市招聘了一名27歲的外省男子林某當收銀員。當年9月,林某在收銀時與一名顧客發生爭執。當天,林某在給一位老人結賬時,老人拿出銀行卡在POS機上刷卡後,發現林某結的賬有問題。林某說,所有的賬都有存根可查。之後老人便離開了,但沒走幾步突然回頭問林某:“你在那記什麼?”林某稱沒記什麼,兩人為此發生爭執。隨後,林某被超市負責人帶到辦公室談話,林某表示要辭職。當林某離開辦公室走到樓下時,被超市保安攔住,林某從口袋里掏出一把彈簧刀對著保安比劃之後趁機逃跑了。
  在瞭解這一情況後,警方隨即調取了林某在超市工作期間的錄像。警方查閱錄像發現,林某在收銀時總有些小動作,有時在刷完一名顧客的銀行卡後,就拿著銀行卡彎腰不知在做什麼。等到顧客走後,他又拿著筆在紙上寫寫畫畫。
  掌握到這些線索後,警方認為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年初,警方在市南區一超市門口將林某抓獲。
  盜銀行卡信息制偽卡
  經過審查,林某對自己的不法行為供認不諱。林某交代,2012年年底,他結識了尹某。2013年3月,兩人在一起吃飯時,尹某稱在網上看到有人複製、盜刷別人的信用卡來錢容易,不易被人發現。一番合計後,兩人決定用盜刷銀行卡的方式發一筆橫財。隨後,兩人從網上購買了複製銀行卡的設備,並通過遠程教程學會使用。
  據林某交代,銀行卡信息採集器的形狀是長方形,與手機差不多大,中間帶有一個刷卡槽,使用時將卡在刷卡槽上刷一下就可以將信息複製保存下來,然後用USB數據線導入電腦,之後通過複製器製作偽卡。
  為了竊取更多用戶信息,尹某還慫恿林某到超市內做收銀員。在工作期間,林某將銀行卡採集器偷偷放在收款臺下面藏好,等有顧客刷銀行卡消費時,趁機記住顧客的銀行卡密碼,並將銀行卡信息複製到採集器中。
  刷卡購手機轉賣獲利
  在採集到顧客銀行卡信息後,林某與尹某偽造製作了30餘張銀行卡,卡號和密碼都正確且能使用的信用卡有10張左右。
  因為信用卡有提現額度,林某與尹某想到了通過購買手機再轉賣的方式銷贓。警方查證,從去年11月到今年1月,林某與尹某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在ATM機提現2萬餘元,在青島市的黃島區、李滄區、四方區和煙臺市等多處商鋪或網絡電商平臺刷卡購買110餘部蘋果iphone5S手機、一臺ipad電腦及其他商品,之後,二人通過網絡聯繫等途徑倒賣銷贓。
  目前,市南警方正全力追捕另一名嫌疑人尹某。
  編後
  隨著銀行卡業務的發展、持卡人數量不斷增多,不法分子也將“黑手”頻頻伸向銀行卡。近年來,我國銀行卡犯罪高企,並呈現出日趨科技化、團夥化的特點。針對銀行卡犯罪現狀,公安機關不斷加大打擊力度,瞄準犯罪各個環節精確打擊。然而,在利益驅動下,銀行卡犯罪隱隱呈現屢打不絕之勢。
  如何根除銀行卡犯罪?一方面需要公安機關繼續出重拳,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部門規範銀行卡、POS機的發放和管理,需要互聯網監管部門嚴查各類不法信息。總而言之,根除銀行卡犯罪非一日之功,相關部門應建立一個長效治理機制持續打擊。  (原標題:收銀員複製顧客銀行卡盜刷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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