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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鄧新建
  範和村是廣東惠州一個有一萬多名村民的“超級大村”,這個村的法律顧問林崢雲自2012年4月進駐擔任法律顧問後,小到家長里短,大到土地、房屋、經濟糾紛,都由她一一依法化解或運用法律手段幫助解決。林崢雲樂呵呵地對記者說:“兩年了,我點燈熬油、扎實工作,目前真正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全村無上訪。”
  “近年來,廣東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律師進村居活動,組織律師到基層鄉村和城鎮社區,擔任村居委法律顧問或法制副主任,開展法律咨詢、普法宣傳、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方便了群眾,維護了社會穩定,得到黨委、政府和社會公眾廣泛認可和好評。”廣東省司法廳廳長嚴植嬋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
  記者清楚地記得,2013年6月9日隨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到惠州市調研時,胡春華詳細詢問了惠陽區“法制副主任”的工作職責、工作制度、社會成效和經費補貼等情況,充分肯定了惠陽區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方面的有益探索和經驗,稱贊“法制副主任”工作適應了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新形勢的需要,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法治惠民找到很好的抓手。
  2013年12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雲率5位副主任分別到惠州市各縣(區)就“法制副主任”工作開展實地調研,形成專門調研報告給予高度評價。
  2013年8月,時任省委副書記朱明國作出批示,再次對律師進村居活動予以肯定,指示省司法廳及時調研形成經驗指導全省。
  2014年5月5日,廣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於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意見》的42號文件,作為省委、省政府2014年及今後的一項工作重點全力推進。鑒於各地試點期間“村居法律顧問”這一角色稱呼尚不一致,42號文件統一定為“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
  組織律師積极參与進村居活動
  自2005年以來,深圳、佛山、珠海、惠州等市司法行政機關就先後組織律師到基層農村和社區中開展法律咨詢和普法宣傳,解答群眾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調解村(居)鄰裡糾紛,對促進基層依法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積極作用。2012年3月,廣東省司法廳在認真調研和總結的基礎上,制定下發了《關於開展律師進村居活動 積極服務基層社會管理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在全省範圍內正式啟動律師進村居活動。
  《意見》下發後,各地認真組織律師事務所與鎮街司法所“所所結對”,到基層鄉村和街道社區開展公益法律服務。在開展活動過程中,各地在村居公開欄公佈律師事務所名稱,律師姓名、聯繫方式以及律師開展村居法律服務的內容、時間等基本情況,建立工作台賬,確保活動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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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在梅州市採訪時,司法局局長李建輝遞上一張當地報紙,上面公開了掛鉤幫扶的律師和對應的村居名單,讓社會各界監督活動開展情況。佛山、深圳、珠海、惠州、茂名等市還積極協調由財政劃撥專款提供必要補貼。截至目前,廣州、深圳、珠海等10個市基本實現律師服務村居工作全覆蓋。
  創新服務基層群眾工作機制
  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介紹說:“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律師走進基層鄉村和城鎮社區,廣泛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提高了基層村居群眾自治管理的法制化、科學化水平,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記者瞭解到,各地開展活動過程中充分發揮律師專業特長,引導和組織律師積极參与村居委管理工作,包括為村居組織重大決策和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詢,協助鎮(街)做好村居委換屆選舉,促進村居委依法辦事。珠海、佛山、韶關等市所有掛鉤律師同時擔任村居委法律顧問,為村居委提供審查合同和村規民約、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專業服務,有效降低了村居組織的決策風險,提高了管理水平,得到村居組織和村居民的肯定。
  據介紹,活動開展以來,全省律師擔任村居委法律顧問16000多個,占村居數量一半以上。律師共為基層村居委修改完善村規民約7900多份,出具法律意見書25000多份,審查各式合同22800多份,大大提高了基層自治管理法制化水平。
  梁震告訴記者,根據《意見》要求,各地律師在鎮街司法所安排下擔任人民調解員,直接參与基層矛盾糾紛特別是重大疑難糾紛的排查和調處。2012年以來,全省6000多名律師擔任兼職人民調解員,直接參与調處矛盾糾紛41000多宗。
  尤其令人矚目的是,深圳市福田區積極推進律師參與醫患糾紛、交通事故等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工作,形成人民調解“福田模式”,通過了司法部項目成果鑒定,被正式批准立項為全國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律師舉辦法制講座,通過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對基層幹部進行法治教育,對廣大群眾講解法律。珠海、韶關等市積極收集徵地拆遷、勞動爭議、山林糾紛等典型案例,專門編寫讀本;揭陽市要求參與活動的律師每半年至少為村居幹部舉辦一次法制講座;佛山市針對各個村居實際情況和法律需求,舉辦針對性強的法制宣傳和專題講座2675場;梅州、河源等市通過給學生上法制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常識和維權意識;珠海市結合社區換屆、業委會選舉等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專題講座,取得很好效果。
  據瞭解,2012年6月以來,各地律師共舉辦各類培訓和法制講座近萬場,參加的基層幹部和群眾超過百萬人次。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記者在42號文件中看到:省社會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籌指導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級相關部門積極配合。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負責協調和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村(居)委會積極配合,形成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合力。
  42號文件規定,建立政府購買服務與適當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公益性服務進行經濟補貼的經費保障機制,給予每個村(社區)每年不少於一萬元經費支持,珠江三角洲各市由本級財政負責,其他各地級市實行經費省市共擔,省財政、地方財政各負擔50%。2014年,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試點村(社區)給予經費支持;2015年至2017年,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所有村(社區)給予經費支持。經費由縣(市、區)黨委、政府統籌使用,直接補助至村(社區),由村(居)委會。
  廣東各級人大將把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納入對各級政府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監督內容。司法行政機關每年要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參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檢查結果要及時向同級政府及上一級司法行政部門報告。
  “廣東有兩萬多個村(社區),全省也正好有兩萬多名律師,廣東律師歷來有熱心公益、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這次省‘兩辦’發文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全省律師有信心儘快按省‘兩辦’要求,實現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在全省實現全覆蓋,主動擔當好這一社會責任。”採訪結束時,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歐永良對記者說。
  (原標題:一村社一法律顧問制度全省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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